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17年7月以后以柔性方式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指导、联合攻关、协同创新等工作或带技术、带团队、带资金在我市进行创新创业活动,且经我市认定评定的“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
申报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尚在管理期内,且符合市级高层次人才业绩评估的有关要求;
(四)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并明确约定服务内容或合作事项,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柔性智力服务的情形;
(六)与本人全职工作单位就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
符合条件的“天骄英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分别按照服务期间用人单位支付计缴所得税的劳务(或技术服务)报酬的8%、5%、3%的标准分层次给予补贴,且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最长补贴3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补贴经费将拨付给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鄂尔多斯市柔性引才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申报表》(附件1),旗区、市管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事业单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市直企事业单位将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四、申报材料
(一)《鄂尔多斯市柔性引才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申报表》;
(二)申报者个人身份证或护照;
(三)用人单位与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技术服务协议(须包含支付薪酬有关内容的条款);
(四)用人单位支付给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薪酬的付款凭证和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申报材料第(三)项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其它材料仅提供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相关要求
(一)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由用人单位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获得补贴的引进人才进行核查。严禁通过签订虚假协议、谎报工作业绩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对以虚假材料进行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且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二)获得补贴的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柔性引进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服务管理,认真配合做好引进人才业绩评估等工作。
(三)各旗区、相关经济开发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柔性引进人才履行合同(协议)情况、服务情况进行考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汇总填写《鄂尔多斯市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汇总表》(附件2),连同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talentordos@163.com。
联 系 人:王瑞军 金程
联系电话:0477-8586912
单位地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802办公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时代财富广场西楼)。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
附件1.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申报表.docx |
附件2.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薪酬补贴汇总表.doc |